咨询: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化工类注安师,并且已经注册到本企业。请问是否还需要再考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安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安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关于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化工行业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的衔接,建议咨询省级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