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时间图标 2024-08-19 02:19:09 眼睛图标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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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注安报考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7月4日17:00,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7月5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10月2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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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3;各专业类别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详见附件4。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三)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结束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已经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事项

考试报考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正式报考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会给予报考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理,请务必诚信报考。

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考。报考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7月4日17:00;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7月5日17:00。

(一)注册

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详细阅读报考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报名人员直接登录报考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二)完善信息

1.上传报名照片。报名人员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名人员,需要上传报名照片。

报名人员必须在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使用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完善个人信息。报名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1)报考系统将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考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学历学位等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考。

(2)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名人员在考试报考结束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考。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考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名条件在线核查”栏目按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接受人工核查。

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名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

已通过学历学位验证的,需确认报考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考,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选择报考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名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

1.报名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名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结束前撤回承诺。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重点人员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报名人员完成报考信息确认,经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交费。

(六)交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考。逾期不交费,视为放弃报考。报名人员完成报考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64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交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交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七)准考证打印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22日9:00-10月2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结束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客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四)“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截止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2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

3.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考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名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名资格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考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考试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考试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名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考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截止后,报名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考试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该项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申请时间为自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人员,其纸质证书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启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5)。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


附件:1.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2.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4.各专业类别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5.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一、重点人员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报名人员完成报考信息确认,经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交费。

二、考试有关事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客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三、证书发放

该项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申请时间为自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人员,其纸质证书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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