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图标 2024-08-19 02:43:35 眼睛图标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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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注安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6月29日8:00至7月9日17:00,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6月29日8:00至7月11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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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3 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三、报名条件

根据《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相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 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1.免二科报考条件。符合《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免一科报考条件。符合《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四)报名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三条: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广西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在广西区内无效,不能凭此报名。

2.按原制度文件报名条件报名2018年度注安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名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未选择过报名专业类别的人员,2024年度再次报名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名专业类别。

已经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3.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名。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4. 关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全职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结束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名人员从事的非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5. 关于“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6. 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

(五)学历核验。

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注册时系统自动核查),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内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名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四、考试报考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名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名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报名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名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名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免试科目的报名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名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考无效的处理,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名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名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6月29日8:00至7月9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首次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考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完善,报考系统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名人员提前完成注册),“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考。

2.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名级别、报名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名信息环节。

3. 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名信息。

4. 选择报考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名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名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交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名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5.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人员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免试科目的报名人员。

上述不同类型人员上传不同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2)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

(5)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6.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4年6月29日至7月10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交费环节。

全区人事考试组织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二)网上交费。

1. 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6月29日8:00至7月11日17:00。报名人员交费成功,方为完成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社会工作师等4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0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电子票据发放平台”(https://nontax.helipay.com/nontax-app/gx/info?p=C1807681896)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考截止1个月后,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7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七、应试人员须知

(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考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二)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迹模糊、缺页重页或者答题卡(纸)有折皱、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四)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考试截止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将试卷(题)、答题卡(纸)、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六)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封闭至考试截止。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封闭2小时,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截止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七)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截止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12月下旬,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交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名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名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名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名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证书领取专栏(http://www.gxpta.com.cn/kstd/zslq/)查询。

十、考试大纲

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考考务咨询: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人社”—“个人服务”。 

附件:1. 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 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3. 各专业类别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4.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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