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中级注安报考于6月21日启动,报考即将接近尾声,还没报名的考生朋友注意了,安徽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结束时间为7月1日16:00,7月1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交费时间为7月10日16:00前。
温馨提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仅一次报名机会,报考信息等审核需要时间,请务必提前1-2天完成报考操作。
2024年安徽中级注安报考操作流程
本次考试报考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名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注册用户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考,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名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考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考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已注册报名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名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考。
为加强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按报考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二)填写报名信息并承诺
完成注册的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6月21日9:00至7月1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版块,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名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名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名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名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结束前通过网上报考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名人员应按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报考结束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否则视为未完成报考。
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参加考试。
(三)核查
1.在线核查。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注册时,网上报考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考。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现场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1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考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7月1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考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考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报名级别为“免二科”的报名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专技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本地区现场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4年7月7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名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核查后,报名人员不能进行修改。修改报名信息将自动取消报考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站通知。报考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应急管理部门。
(四)网上交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皖价费〔2015〕123号)规定,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收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69元。
通过核查的报名人员,请于7月10日16:00前登录报考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花费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服热线:95070。报名人员交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考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交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