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中级注安报考于6月20日启动,报考即将接近尾声,还没报名的考生朋友注意了,内蒙古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结束时间为7月3日24:00,网上交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温馨提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仅一次报名机会,报考信息等审核需要时间,请务必提前1-2天完成报考操作。
2024年内蒙古中级注安报考事项
(一)报考要求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1),请各地依照执行。
(二)增报专业报名条件
已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考时必须选择报名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符合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考时必须选择报名级别为“免二科”。报名人员在报考时需上传本人符合免试条件的职称证书以待审核。
符合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考时必须选择报名级别为“免一科”。关于“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事宜,可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四)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考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的报名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名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按报考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名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考。如报名人员在考试报考结束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考,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名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考,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五)报考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名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参加考试。
2024年度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考。自治区网上报考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9:00至7月3日24:00;网上交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5日。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考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考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