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中级注安报考7月4日17:00结束

时间图标 2024-08-16 01:41:01 眼睛图标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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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中级注安报考于6月25日启动,报考即将接近尾声,还没报名的考生朋友注意了,河北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结束时间为7月4日17时,交费结束时间为7月8日17时。

注安备考

温馨提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仅一次报名机会,报考信息等审核需要时间,请务必提前1-2天完成报考操作。

(一)报考要求

报名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考参加考试。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参加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各地依照执行。

已经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名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名人员应在报考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考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市需提醒报名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考。如报名人员在考试报考结束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市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考,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名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各市可引导相关人员先行报考,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上述报名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实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名、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考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名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名人员,在尽量方便报名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名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考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考流程

1、时间安排

报名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考。报名人员应于7月2日前完成网上注册,6月25日9时- 7月4日17时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我省实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结束时间为7月8日17时。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名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己注册报名人员报名前须登录网上报考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考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名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考

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提示所学专业不符的报名人员,填报相关报考信息后,同时提交报名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名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即完成报考。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考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考表。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于7月5日前(周六、日除外)到所选报考考区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考区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报考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考表1份;

(2)报名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名级别为“免二科”报名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名级别为“免一科”报名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报名人员自行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2。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名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名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

(7)增报专业报名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安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交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花费,报名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名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考失败,报名人员务必于网上交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8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考平台并查看“交费状态”。若显示“交费成功”,即完成报考。

报名人员交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名级别和报名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7、打印准考证

10月18日-27日,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报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名人员应按照网上报考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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