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初级注安师考试报考通知

时间图标 2024-08-16 01:54:43 眼睛图标 95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苏省2024年初级注安师考试通知已发布,考试时间为9月21日,网上报考时间为7月8日9:00至18日16:00,交费时间为7月8日至22日。详情如下:

中级注安

关于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等4部门印发《江苏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应急规〔2021〕2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应急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考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1日

0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主客观题)2 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实务》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 7 个专业,应试人员在报考时可根据报名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名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已取得江苏省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在滚动周期内,应试人员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不予认可。

五、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

已取得江苏省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其他专业类别的《安全生产实务》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三)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结束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合格标准

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 60%。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确定。

七、报考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考。

(一)报考日期和网址。网上报考日期为2024年7月8日9:00至18日16:00 (目录: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资格考试报考)。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考实施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名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名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三)网上交费。交费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2日。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9月16日至20日,报名人员可登录报考网站 (目录: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资格考试报考)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首次报名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二)报考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报考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名级别、报名专业、科目信息、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当地考试报考机构具体联系。报考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九、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考期间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名人员可进行交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可进行交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名人员仍可进行交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我省将于12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考注册时填报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名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

6.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考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证书发放

报名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截止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532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费65元/人,《安全生产实务》考试费70元/人。

十一、考试大纲

江苏省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按照应急管理部《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的规定执行,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具体内容已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考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截止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报名须知和报名承诺书

2.各专业类别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3.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4.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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