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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级注安师考试《法律法规》数字考点速记:1-10

2025-04-24 05:37:00 阅读:29
内容摘要
中级注安考试中的《法律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定。这些法律条文不仅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更是保障生产安全、规范企业管理的重要依据。掌握其中的关键数字考点,可以帮助考生更便捷地理解和记忆复杂的法律条款,从而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本文将聚焦于2025年考试中《法律法规》科目的前十个数字考点,帮助考生把握核心内容。考点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第二十

中级注安考试中的《法律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定。这些法律条文不仅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更是保障生产安全、规范企业管理的重要依据。掌握其中的关键数字考点,可以帮助考生更便捷地理解和记忆复杂的法律条款,从而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本文将聚焦于2025年考试中《法律法规》科目的前十个数字考点,帮助考生把握核心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

 考点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点二:施工许可证的管理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考点三: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7)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8)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考点四: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考点五: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 3 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考点六: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考点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考点八: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规定第四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 5 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考点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九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20 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考点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证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记忆攻略

考点一:牢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单位必须设置机构或专职人员;百人以上单位同样要求,百人以下配专职或兼职。

考点二:施工许可证管理关键点:三月内开工,延期两次且每次不超三月,中止施工需报告并维护,满一年恢复需核验。

考点三:听证程序步骤:五日内提出要求,七日前通知,公开举行(保密除外),非本案人员主持,可亲自或委托代理,拒出席视为放弃,记录并签字。

考点四:试用期规定:三月以内合同,试用期不超一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超二月;三年以上,不超六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考点五:危化品安全评价:每三年一次,委托资质机构,整改方案需备案,港区企业报港口管理部门。

考点六: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市级安监申请,45日内审批,颁发或拒批并说明,情况通报环保和公安。

考点七: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需许可,企业厂区内销售自产不需许可,港口经营人港区内仓储不需许可,申请审批30日内完成,颁发或拒批并说明,情况通报环保和公安。

考点八:剧毒化学品销售记录:记录详细,保存一年,五日内报备公安机关并输入系统。

考点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前申请,市级初审20日,省级审查45日,符合条件核发许可证。

考点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证:批发企业向市级申请,30日内审查,零售向县级申请,20日内审查,符合条件核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需载明关键信息。

 通过对2025年中级注安考试《法律法规》科目前十项数字考点的详细解析,可以看出每一项法规背后都蕴含着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严格要求和细致考量。无论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还是各类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希望考生们能够通过本文提供的梳理,加深对这些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为实现更加安全的生产环境贡献力量。同时,也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在这次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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