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注安师报考将于7月23日-8月13日期间启动(具体以考务通知安排为准),以下整理了广西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审核方式及材料要求,供大家参考。
广西注安师资格审核方式包括告知承诺制(核查贯穿考前、考中及考后)、报考网上人工核查、考后核查。
一、考试报考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名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名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报名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名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名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免试科目的报名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名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考无效的处理,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名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报考网上人工核查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名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交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名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三、考后核查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交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名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名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名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名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