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初级注安师考试报考时间已确定为4月11日9:00—4月17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考,请报名人员按流程要求完成用户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后,进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须在重庆市工作或居住。
报考事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人员须根据报名条件和报考系统要求,做出诚信承诺。报名人员确定提交报名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考试主管部门考前对提交的报名信息不进行资格核查,考后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后资格核查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考试报考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1.报名人员点击“重庆市资格考试入口”,选择考试项目并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后按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返回报考系统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并添加学历学位信息;已注册的报名人员直接登录报考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考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电子版本人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报考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报名人员慎重选用。
2.报考系统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学历或学位在线核验“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正常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流程,后续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备查。
(二)签署承诺并填报信息
1.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文件及《报名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确认签署”《报名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名人员承诺后,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考、打印准考证、考试、评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如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名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2.在签署《报名承诺书》后,报名人员在报考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职称等),以及选择所要报名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
如信息发生变更,报名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前可点击“信息修改”自行进行修改并提交。在审核通过之后不能再自行修改,如确需修改须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处理。
3.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可自行选择打印“报考登记表”,打印后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名人员留存备查。
(三)照片审核及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报名人员需及时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点击“编辑”,按“报名审核意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照片审核最迟于4月18日11:00前完成。
在报考系统中报名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报名人员,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四)网上交费
考试报考统一实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考。逾期不交费视为放弃报考,报名人员完成报考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按照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和渝财函〔2024〕129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交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要电子票据的报名人员,可在交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报名人员交费日期),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六)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9日—5月23日。
网上报考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18465)人事考试网上报考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5月23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初级注安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增报专业”2类。
(一)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或居住地为重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初级注安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三)报名条件相关要求
1.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的计算结束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名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除外)。
2.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方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考试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考试方式 | |
5月24日 | 8:30—10:0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客观题 | 电子化考试 |
10:30—12:30 | 安全生产实务 (7个专业) | 主、客观题 |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类别。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显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