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获悉,宁夏2025年初级注安师考试考务通知已发布,2025年宁夏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时间为4月21日9:00至4月28日23:00,交费时间为4月21日9:00至4月30日23: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6日9:00至6月21日14:30,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5〕48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应急〔2021〕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名。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全部科目(考二科)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初级注安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公共科目。
四、报考事项
我区2025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考、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考。报考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23:00。在报考时间内,报名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p>
(二)网上交费。2025年4月21日9:00至4月30日23:00,网上报考通过的报名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交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时须花费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交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1日14:30,报名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咨询电话
网上报考系统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工作日):4000010370
考试机构报考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31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电话: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55-7063920
五、考后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承诺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考费。
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考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交费记录和岗位工作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六、成绩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18653)查询成绩。
七、证书制发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申报服务→我的证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八、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执行。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16544/gk/tzgg/tz)查询下载。
(二)作答须知。应考时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安全生产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违纪处理。若有违纪情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附件:1.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2.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3.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安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