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三批注册人员名单已公布。
详情如下:
初始注册人员北京市12人,天津市12人,河北省15人,山西省14人,吉林省8人,黑龙江省3人,上海市24人,浙江省64人,安徽省18人,福建省9人,江西省15人,山东省93人,河南省26人,湖北省15人,湖南省8人,广东省28人,海南省5人,四川省33人,云南省8人,陕西省12人,甘肃省4人,宁夏回族自治区10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3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1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42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8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1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4人。
延续注册人员北京市5人,吉林省2人,黑龙江省2人,上海市2人,浙江省7人,安徽省2人,山东省6人,河南省2人,湖北省1人,四川省5人,陕西省1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4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人。
变更注册人员北京市9人,天津市8人,河北省8人,山西省10人,吉林省1人,黑龙江省5人,上海市8人,浙江省70人,安徽省5人,福建省9人,江西省6人,山东省66人,河南省10人,湖北省9人,湖南省11人,广东省13人,海南省3人,四川省26人,云南省5人,陕西省13人,甘肃省10人,宁夏回族自治区7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5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1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9人。
重新注册人员北京市16人,天津市6人,河北省4人,山西省7人,辽宁省1人,吉林省4人,上海市11人,浙江省14人,安徽省4人,福建省1人,江西省3人,山东省15人,河南省4人,湖北省3人,湖南省6人,广东省10人,海南省2人,四川省7人,云南省1人,陕西省7人,甘肃省3人,宁夏回族自治区3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39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2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3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8人,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