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做好2024年初级注安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图标 2025-01-10 02:28:16 眼睛图标 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这一消息的公布,如同一股暖流涌入广大备考初级注安师考生的心田,预示着他们期待已久的考试即将拉开帷幕。初级注安师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认证,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和追捧。此次考试的临近,不仅激发了考生们的备考热情,更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实力的舞台。

注安师

该通知内容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4〕205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应急〔2021〕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名。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科目

时间考试时间科目
12月14日上午 9:00—11: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四、报考事项

我区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考、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考。报考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23:00。在报考时间内,报名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考”栏目,进入“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不间断接受报名人员预报考。本次考试不设补报考,请报名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考手续。报考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名人员报考。网上报考注意事项见附件1。

网上报考系统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工作日):4000010370。

考试机构报考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31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电话:0953-2028531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电话: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55-7063920

(二)网上交费。2024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1日23:00,网上报考通过的报名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交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时须花费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交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4:30,报名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承诺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考费。

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考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交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证明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凭证之一)等材料,由各专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证书制发

初级注安师考试合格者,颁发电子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我的宁夏APP-我的证件”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七、有关事项

(一)注意事项。应考时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安全生产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违纪处理。若有违纪情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7日

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的确定,考生们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备考计划。这次考试不仅是对考生专业知识的一次检验,更是职业生涯中一次重要的机遇和挑战。相信在各级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广大考生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初级注安师考试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期待每一位考生都能在考场上发挥出自己的良好水平,用优异的成绩为自己的备考之路画上圆满的句号,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增添一份亮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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