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和准入类职业资格在定义、报考条件、使用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定义和使用方式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类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高的职业,代表技术实力的高低,但没有强制性的工作要求。持有更高级别的证书可以提升待遇和升职加薪的机会。
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必须持证上岗。企业不得招募无证人员,此类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
报考条件和等级划分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各行业内部的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需要满足工作经历和学历要求。不达标者可以参加技能培训。水平评价类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准入类职业资格: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需要满足多项要求,包括工作经历和学历,并经过资格审核。准入类证书没有明确的等级划分,但各项证书之间有所区别。
适用范围和设置要求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适用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的职业,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这些资格的设置需要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
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如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医师资格、注册建筑师等。这些资格的设置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