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接触限值(OELs)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不会引起绝大多数接触者不良健康效应的容许接触水平。
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规定了职业接触限值?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列出了部分物理因素比如低温、全身振动等的卫生限值。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19 )对作业场所中的400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出限值,主要包括358种化学物质、49种粉尘、3种生物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以及28种化学有害因素的生物监测指标和职业接触生物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有三种类型,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MAC。
三种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的定义分别为: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 h工作日、40 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实际测得的8 h工作日、40 h工作周平均接触浓度遵守的前提下,容许劳动者短时间(15min)接触的加权平均浓度。
最高容许浓度MAC :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工作地点的化学有害因素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规定了十几种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主要包括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激光辐射、微波辐射、紫外辐射、高温作业、噪声、手传振动、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等。
劳动者如何知道自己的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是否"超限"呢?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劳动者可以在职业卫生公告栏上查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报告,从而了解自己的劳动环境中的危害因素有哪些,这些危害因素是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健康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