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共有四个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类。
公共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此科目主要考核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题型包括单选和多选。其中,单选70道题,多选15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安全生产管理》:这个科目侧重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知识,题型同样包括单选和多选。单选70道题,多选15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此科目主要考察生产技术的综合运用,题型同样以单选和多选为主。单选70道题,多选15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专业课: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这是主客观混合考试科目,主要考察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实务知识。该科目分为7个专业,包括专业安全技术部分单选占30%和安全生产案例分析占70%。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考试时长为每科2.5个小时,考试地点通常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设置。考试合格标准是按照满分的60%划定,即四科的成绩合格标准均为60分。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