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多少分及格
注安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满分的60%,即: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管理》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 100分 | 60分 |
注安师设四个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包括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七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注安师成绩有效期
中级注安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分为三种情况:报名全科、免考1科或2科、增报专业。
考全科成绩有效期:
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这四科,并且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拿到合格证书。
免一科报名条件及成绩有效期:
满足中级注安师的报考条件,并且在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只需要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免二科报名条件及成绩有效期:
满足中级注安师的报考条件,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只要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增报专业成绩有效期:
已取得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