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安全生产技术: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其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提供安全评估和咨询服务,进行安全检测和检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可在各类规模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中执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单位规模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
具体执业领域
煤矿安全:从事煤炭行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化工安全:从事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运输等。
金属冶炼安全:从事冶金、有色金属行业。
建筑施工安全:从事建设工程的各行业。
道路运输安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城市轨道交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汽车维修等行业。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从事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子等行业。
中级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通过后需不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
不需要每年进行,只需要在注册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即可。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必须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
是。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是多少学时?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四、继续教育应当由什么机构来承担?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五、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什么组织制定?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六、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什么组织进行制定?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官网: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Index.aspx
向哪个初审机构申请注册,就咨询该初审机构,进入官网后,初审机构联系方式见注册系统首页导航上【初审机构列表】里面也有培训机构的联系方式;首页导航上【培训班信息】,是培训机构自己发布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信息。比如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内未首次注册,再注册时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信息具体可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