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号),建立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021-04-06阅读全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0月2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10-31阅读全文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2021年2月12日起施行。
2021-03-13阅读全文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03-12阅读全文第九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03-12阅读全文第六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条例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2021-03-12阅读全文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03-12阅读全文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带储存经营)告知承诺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3-12阅读全文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03-12阅读全文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3-10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