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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违规存放 安评报告漏洞百出!

发布日期: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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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存放不符合规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不符合规范,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发现,该市溧水区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多项问题隐患,现场违规存放的危化品和危险废物共88桶约15吨。

 

“从这家企业的生产工艺来看,光用乙类危化品应该是不够的,赶紧调取他们的厂房‘云图’看看。”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等平台开展线上巡查时发现,溧水区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可能存在未按规定如实申报使用的危化品、超量存放乙酸乙酯和甲苯等甲类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同步对企业危废库、生产车间和物品暂存区开展突击检查,发现企业危化品存放不符合规定,车间物品暂存区内违规混合存放乙酸乙酯、异丙醇、甲苯等危化品共计40桶约7吨,且存放区域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物品暂存区与生产区没有进行物理分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执法人员在危废库查获未及时清理的危险废物48桶约8吨,已储存约半年。

 

执法人员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进行靶向执法,发现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未附评价组成员、评价资质证书,未加盖评价机构公章,且报告中只申报了乙酸乙酯,其余大量危化品信息均未登记,是一份无效报告。此外,该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无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问题,存在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发出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等,并向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反馈,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整改问题隐患。当天,属地监管部门就对该企业相关库房、装置进行了查封。

 

“我们将依法依规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于企业隐患整改存在的现实困难,也会积极协调推动解决。”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已联系合规的危化品储存点和运输车辆,将涉嫌违规储存的危化品安全转移到了合法储存点进行暂存;针对因疫情导致危废处理公司不能及时前来清运的问题,也将协调南京本土危废处理企业进行处置。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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