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江西省安委会于10月26日发布了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安委会于10月26日发布了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高危行业企业最迟应于2018年9月底前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增强事故预防能力。
做到企业从业人员应保尽保
“我省试点推行安责险的实践证明,该制度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省安监局有关工作处室表示,安责险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履行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事故受害人死亡、伤残等情形赔偿责任而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保险,其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在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强制实施安责险制度,做到企业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做到从业人员应保尽保,到期后按规定及时续保。安责险的保障范围应当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对高危行业企业已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不包括工伤保险),应当调整为安责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保险费应由投保企业全额承担
“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死亡1人不低于30万元的赔付额为保额标准,保险费应由投保企业全额承担,费用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向从业人员摊派。”记者在指导意见中看到,省安委会明确了实施安责险的有关标准,并鼓励企业通过行业协会集中开展与保险机构的投保洽谈,实现安责险规模化采购,降低投保费用。
该项工作的推进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要求充分尊重投保企业和保险机构的意愿,由企业自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安责险承保机构。保险费率由承保机构与投保企业协商确定,并应符合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费率。同时提出,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实行保险费率与企业的灾害程度、规模大小、安全管理水平、标准化等级、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挂钩,通过费率的上、下浮调整,激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变事后赔偿调整为事前预防机制
据介绍,该项工作的推进,可大大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将目前经济赔偿为主的“事后管理”模式、调整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事前预防机制。省安委会要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实施安责险制度工作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投保安责险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内容,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按规定投保安责险;要将企业投保安责险的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作为取得安全许可证的重要参考。
各设区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全面掌握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责险的情况,每季度将所辖高危行业企业参保情况报省级负有相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高危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省级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实施安责险制度的具体办法,并规定本行业内属高危行业企业的具体范围。
——中科建安教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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